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虚拟机及服务器托管管理办法
上外贤达信〔2022〕2号
一、托管范围
(一)经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实施的面向全校师生及社会公众的网络信息服务系统。
(二) 对于其他由各业务部门自行建设的信息系统和服务器,原则上不予托管。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托管,则该系统建设前必须到信息技术与实验管理中心进行备案,系统建设必须遵循信息技术与实验管理中心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办理托管手续。
二、信息技术与实验管理中心权责
(一) 负责对托管设备进行管理。包括设备物理位置的摆放、IP地址的分配、防火墙端口开放、网段划分、网络流量监控和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保证设备物理安全、网络畅通。
(二) 负责对托管设备进行应急处理。如遇紧急情况,例如临时停电,在联系不到托管方负责人的情况下,信息技术与实验管理中心有权关闭托管服务器。
(三) 负责托管服务器安全监控系统。在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客户端以及在上联端部署安装相关安全监控系统。
(四) 一旦发现托管方发布的信息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信息技术与实验管理中心有权关闭托管的主机,并通知托管方整改。若触犯国家相关法规,将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 信息技术与实验管理中心不参与托管方服务器上的内容管理。
三、托管方权责
(一)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校规校纪以及信息技术与实验管理中心的管理规定。
(二) 负责维护托管设备的帐号安全、数据备份、信息安全等,不得从事法律法规和学校禁止的活动,包括私自开设代理服务器、使用P2P软件、黑客扫描软件等,尤其不得发布含有色情、赌博、反动内容等信息。
(三) 负责解决服务器上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并负责服务器上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及服务器的安全防护、病毒防护以及数据备份。
(四) 托管方成员需在工作时间进入机房对服务器进行维护,维护时请保持机房的整洁,规范使用相关辅助设备,不得擅自改变配置和移动设备位置,遇到问题及时与信息技术与实验管理中心联系解决,如委托校外人员维护时,需要出具托管方的介绍信及维护人员的身份证件。
(五) 负责向信息技术与实验管理中心提供托管服务器的详细资料,包括:负责人、联系人、服务启动的口令、操作系统类型、硬件基本配置、应用服务、开放端口等信息。
四、申请方式
请登录学校一站式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请表,待审批通过后即可与信息技术与实验管理中心联系办理托管事项。
五、其他
(一) 由于ISP(Internet Services Provider) 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将由信息技术与实验管理中心负责与运营商联系,及时排除故障。
(二)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供电和通信不稳定而造成的网络故障以及软硬件问题,信息技术与实验管理中心不承担责任。
(三) 本办法由信息技术与实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