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中心:
按“转设”指标要求,凡在实验室执行教学任务的活动,一定要做好使用记录,为实现此目标,提供翔实的实验数据支撑“转设”工作,我中心建设了实验室管理平台。
现组织开展收集、整理、录入实验基础数据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学院实验实训员职责
各实验实训员要依照系统规范要求,把纳入《实验室管理系统》的《实验项目》资料规范化上传系统。
完善信息后,敦促各在实验实训室开展教学活动的教师在平台上进行活动登记。
没有设置实验实训员的院系,请指定专人对接此项工作。专人信息请于2023年4月3日前提供给张建平老师。
2.业务培训
为熟练使用并掌握系统功能,信实中心将在2023年4月4日下午2点对所有实验实训员举行系统使用培训,地点在崇明校区图书馆3楼研讨室。
3.平台使用
2023年4月20日始,本学期所涉及实验项目全部纳入系统管理。
实验实训员做好所管实验室的计划执行时的数据对接,监督落实实验活动的网上签到工作(包括过往记录的补录)。
实验室的使用登记记录,将作为校领导实验室建设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实验实训员完成数据的质量将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
技术联络人:陆凯。业务联络人:张建平。
特此通知。
信息技术与实验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