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贤达学院网站建设及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7-05

上外贤达信通[2018]06 

学院网站是面向社会的窗口,也是学院对外宣传以及社会了解学院的重要途径。同时,学院网站建设是学院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方面,是适应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径。为了提高网站建设整体水平、加强对外宣传工作、规范学院网站信息管理、科学有效管理好学院网站、充分发挥网站为全校工作服务的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院网站的构成

学院网站由学院主网站、各二级学院网站、各职能部处网站、教学资源网站、各种专题网站等构成。

二、网站建设工作职责

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办”):负责学院网站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学院主网站的架构设计、网页版面设计、内容更新,以及二级网站的内容审核等。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学院主网站的技术管理,在技术上协助、指导各部门构建和发展二级网站;负责为二级网站管理员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有关培训;网站涉及的备案管理、域名管理、网络信息安全、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的运维管理工作等。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处(以下将“各二级学院、职能部处”简称为“部门”):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做好本部门网站(页)信息采集、加工、制作、自审或送审(大部分信息自审、重要信息报送校办审核)、发布和更新工作,切实保障本部门的信息安全。配合信息办共同建好学院网站。同时须指定本部门网站负责人,并报校办备案。当人员有变动时,应及时将变更情况报校办。

三、学院网站信息采集和发布

(一)信息采集和更新要求

学院主页资料采集:学院网站所用资料实行部门负责制,由工作相关部门提供,校办负责审核发布,信息办提供技术支持。各部门应立足学院整体工作,积极支持和配合学院网站建设工作,及时提供上网资料。

建立网站管理员制度。网站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上网资料的提供,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声像资料等。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详实、准确、及时,提供的信息不得违反国家和本学院有关保密的规定。

网站管理员将上网稿件提交校办审核发布。所有上网稿件都应注明供稿人与审核人等信息。

学院主页上公告通知栏提供给各部门发布涉及全院性的信息,该信息须先经部门领导审批,再由校办审核发布。

各部门要及时采集更新本部门上网信息。凡属可以公开的各类行政公务信息、教学信息、科研信息、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学生管理信息、后勤服务管理信息及各类通知、公告、公示、招聘等信息均应及时采集上网。部门介绍每年至少更新一次;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办事程序等变动后要马上更新;公众信息、要闻参考和自办栏目信息至少每月更新一次。

易引起争论、把握不准、信息来源不明及易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信息不予采集发布到学院网站中;严禁发布未经批准的涉密文件,严禁上传带病毒文件。

(二)信息发布编辑格式

信息内容须按统一规范格式操作,具体格式按照信息办要求调整。

(三)审查管理和信息安全

1.审查责任

各部门拟在二级网站发布的部门信息,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批;要在学院主页“公告通知”栏处发布的信息,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校办,由校办负责审核发布。

2.审查范围和标准

1)页面设计审查:审查页面样式是否美观、色彩搭配是否和谐、栏目布局是否合理。

2)准确性审查:审查信息是否来源明确、内容准确。

3)时效性审查:审查上传、更新信息资源是否及时。

4)适用性审查:审查是否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本部门工作职能采集相关信息资源。

5)语言文字规范审查:审查信息是否使用了规范的语言文字。

3.审批发布流程

1)学院级公共网站由信息办按规定为各部门分管信息工作的负责人设定审批权限。

2)网站管理员将拟上网信息在编辑框排版处理后,报给本部门分管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批。

3)部门分管负责人接到上报文档后要及时审批。重要信息需发送给校办审批。

4)经审核可发布的文档和发布站点,由有相关权限的管理员进行发布操作,或由审批者直接点击发布。

四、各部门二级网站的建设与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网站的建设,丰富学院网站内容,充分发挥学院网站在学院教学、科研和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展示学院的办学特色和综合实力,扩大学院在校内外的影响,各二级学院、职能部处要积极做好本部门网站的组织建设工作,要鼓励信息上网,不断充实和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并保证网站稳定运行。

(一)确定网站管理人员

各部门应确定一名主管教学(或业务)的领导负责分管本部门网站建设工作,确定一名具有计算机操作技能的人员具体负责网页建设、提供资料、以及网站日常维护工作。

(二)建立内容审核把关制度

各部门上网的资料需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把关,以确保上网资料真实可靠,同时还应注意信息内外有别,不违反国家及学院的有关规定。信息发布的一般流程为:网站管理员提交初审、各部门领导终审签发、网站管理员发布。

(三)关于网站内容的要求

1. 政治上可靠,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

2. 内容丰富充实,数据真实可靠,准确,语言表述规范简练,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无错别字。

3. 内容更新及时,原则上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做到信息时效性强,反应快速迅捷。

4. 在及时反映学院党建、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等方面的同时,还要注意及时、准确反映相关领域的国内外、校内外动态信息。

5. 要积极开展学院网站与教学、科研、管理等业务系统的集成应用。

6. 每学年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网站设置的栏目进行一次清理,给出相应的栏目调整方案,取消那些设置不合适或长期不发布信息的栏目。

7. 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网站设计,使之新颖别致,做到栏目设置个性化、条理化,网页视觉观赏性强、层次分明、形式简洁、连接可靠,排版和谐美观。

(四)网站管理及信息安全

1. 要不断加强和完善网站制作开发、更新维护工作,建立工作日志,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2. 网站信息发布要安全规范,及时排除隐患,杜绝自发或引发网上信息泄密或不良信息传播事件。

3. 注意加强信息安全技术措施,信息安全监控措施和重要数据备份措施及信息安全保密措施。

4. 要做到服务器上传口令专人负责,保密性强,网站代码上传前经严格测试和防病毒技术测试,网站数据定期备份,服务器空间使用合理,主动清理无用或垃圾文件。

5. 建立网站监控制度。各部门网站若开通互动性栏目,应建立监管值班制度,网络管理员在值班时间发现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不健康、不文明的内容要及时删除并作记录。

(五)网站站务管理

1.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拟建立部门主页者,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审:先填写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核后,由校办审批,并由信息办进行技术支持,在学校服务器上为申请者提供一定的网站存储空间,并提供专用帐号和密码上传网站。

2. 部门具有独立服务器并申请对外提供信息服务的,可申请对外域名,提交信息办审核开通。网站开通后要保持网站7*24小时正常运行。

3. 不得将管理权限和管理员密码转交其他非管理人员。管理员工作变更时,必须将有关栏目管理情况向部门主管和信息办报告,并由部门重新确定管理员后进行工作交接。

4. 各部门应教育其所属教工、学生,科学、正确、规范、健康地使用学院网络资源,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采用破坏性手段在网站上从事违禁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网站制作规范

(一)网站标识

二级网站应标有学院全名,或学院标志。

(二)设计要求

网页设计要规范、科学,具有一定的技术性、艺术性和创意性。部门二级网页,栏目设置要清晰、简练,链接要准确。

(三)上传信息分类

1. 上传信息包括面向校内发布的信息和面向社会发布的信息。

2. 面向校内发布的信息是指不宜或暂时不宜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如部门内部信息、向上级提供的专项信息等。

3. 面向社会发布的信息是指向社会公开的、让公众了解和使用的信息,可通过各部门网页上传发布。

(四)上网资料采集范围

1. 学院对外宣传的公开资料。

2. 涉及学院、部门工作可以公开交流的机构设置、重大政策、制度、举措、活动、教学科研的动态。

3. 教师个人简介、教学科研资料,不涉及知识产权的师生论文(著)、科研成果、学生文化活动作品等。

4. 凡涉及学院保密方面的资料、涉及知识产权的师生教学科研成果、不宜公开交流或发布的信息资料不得采集或发布。

(五)上传信息审查

1. 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要准确、规范,符合国家保密和安全管理的规定;

2. 网上发布的涉及到本部门网页上的信息,需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

3. 涉及到全校性工作的上传信息由校办审核。

(六)上传信息质量要求

1.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上传信息应注明信息来源,严格审核程序,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的信息不予上传;

2. 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各部门应将最新信息及时更新,避免过时信息上网;

3. 确保信息的适用性。各部门应着重开发与本部门工作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信息资源上网。

(七)上传信息的更新

1. 各栏目信息要经常更新;

2. 部门介绍和本系统概况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3. 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办事程序等随变动进行更新。

六、其它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学院网站建设的部门,是指导部门具体实施信息资源上网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和要求。

对违反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部门或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实施。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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